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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商标需要哪些问题?
长沙商标注册碰上同日申请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提交使用证据,证明在先使用商标
一般来说,如果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商标局会向同日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我国《商标法》有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天,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对于证据主要是指的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的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同日协商,自行友好解决
若双方提供同日申请证据,或均未使用,或商标证据无效等等无法辨别胜负的情况下,商标局会向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通知书,双方自行解决。若有一方或几方自愿放弃,则该商标归另一方所有。
同日抽签,最终判决
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未果的,商标局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申请人。申请人收到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后,需严格按照规定准备好要提供的材料,并准时参加现场抽签,若未准时参加或资料不全者,则视为放弃,商标归另一方所有。
根据《商标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通过商标法可以看出,商标初步审定的是申请日期在先的商标,即谁先注册初步审定谁的。即最重要的就是申请日期,此为商标局判断权利归属的基础标准。
在商标申请量急剧增长的今天,如2017年商标注册申请量达574.8万件,商标申请量如此庞大,同一个名字被不同的申请人在同一天申请便也不足为奇。遇到同日申请后应该怎么处理呢?
1、商标局下发《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申请人提交使用证据,证明商标的在先使用。
对于出现商标同日申请的情况,商标局首先将向涉及同日申请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补送使用证据通知书》。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供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证据,提供的使用证明要充分显示出使用日期。
2.证据无效,商标下发《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双方协商商标归属权。
在提供的证据皆无效或不能证明使用在先的情况下,商标局将向各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同日申请协商通知书》,要求各申请人就同日申请的商标进行协商。
申请人需要就涉及同一天申请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进行协商,保留一方的申请而放弃另一方(几方)的申请。申请人之间就同时申请达成的协议可以是有偿的协议,也可以是无偿的协议,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协议文本。
3、协议未果,商标局下发《商标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双方备齐相关材料,准时参加现场抽签。
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协商未果或未能提供有效合同,商标局将向各方申请人发出《商标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要求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商标同日申请抽签。
商标局一般情况下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同一天抽签,也有临时增加抽签次数的情况。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后,务必严格按照《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通知书》及《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须知》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准时参加现场抽签决定商标归属。
4.现场抽签,一局定生死,商标局下发《关于xx商标抽签决定书》
抽签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1)直到抽签截止时间结束,双方均未到场。商标局视为双方均放弃了同日申请的商标,结果同时驳回了双方的申请。
(2)同日申请抽签当日,A公司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按时到场并完整提交了相关材料,B公司既未亲自到场也未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到场。A公司因B公司弃权,自然中签。
(3)A、B公司均到场,通过抽签结果,公证员当场宣布抽签结果,写入《关于xx商标抽签决定书》。
领取商标看似简单,实际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下面具体了解领取商标需要哪些问题:
一、请求人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收取长沙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收到《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须提交请求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或许加盖请求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布告期;
2、请求人单入处具的介绍信;
3、收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请求人称号已改变的,须提交挂号机关出具的称号改变证明;
5、商标已处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二、请求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1、《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收到《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布告期;
2、请求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托付别人代为收取的,须提交请求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托付书以及收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商标已处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根据目前的情况,注册商标不一定要求公司提供营业执照。你可以从当地工商部门获得个人或独资企业或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然后申请长沙商标注册。下面的公司注册编辑将为您介绍详细情况。
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六幅商标图样(一幅贴在申请表背面,五幅交上来)要求清晰,长度和宽度不小于5厘米,不大于10厘米。如果指定了颜色,粘贴一张彩色图纸,提交5张彩色图纸,并附上一张黑白图纸。
3.直接向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注册商品名称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申请人的名义或者以注册在许可证上的负责人的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以负责人名义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负责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
(二)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以营业执照或者相关注册文件批准的经营范围为限。
商标注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将在不同的类别中进行。此外,你打算注册文本,图形或组合?我们应该区别对待他们。在注册之前,必须进行完整的商标查询,否则如果申请被拒绝,损失将是巨大的。
目前,我国已有400多万注册商标,这意味着您拟注册的商标不能与现有注册商标在相同或相似的类别中相同或相似,尤其是服装、鞋帽、食品、化妆品等类别的申请难度更大。因此,建议最好找一个当地的正式机构进行咨询。我有时间学习《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
创建品牌是一个长期、艰巨和复杂的过程,而良好的品牌规划是成功的第一步。
企业在申请商标的时候会对为什么很多的商标顾问都会告诉客户要将组合的商标分开申请有疑惑,这并不是代理公司为赚钱客户服务费用的手段,而是站在专业的角度告诉客户商标分开申请,使用过程更加灵活。因为分开申请的商标可以组合使用,组合申请的商标不能拆开使用,这是长沙商标注册的一条规则正如商标有盲期是一样的不可避免。
商标组合申请的弊端组合申请不通过的可能性较大,分开则反之。对于中文商标、字母商标和图形商标组合的商标,商标局会将其拆开来分别审查,只要有一个元素和别人商标中的相同元素构成相同或近似,就会将该枚商标整体驳回。组合申请使用不方便、不灵活,分开则反之。如果要组合申请,则使用时必须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换位置;而分开申请则非常灵活,可独立用,亦可随意组合用。
组合申请的商标其审查速度比单独申请的商标相对较慢,因为每部分都要分开审查,而单独申请则互不影响。组合申请费用少,单独申请费用多。组合申请为一个商标是一份的钱,分开申请就要花几份钱。虽然表面成本增加了,但是实际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无形效益要远远大于分开注册的这笔费用。
因此,单独注册的商标在使用时非常灵活:既可以分开使用,又可以组合使用,在大大提高注册成功的几率的同时,又能增强商标在注册成功后的商标防御能力。分别提出注册后,三个部分都独立而显著,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商标分开申请正如商标有盲期是一样的性质,而且商标分开申请不会因局部审核不通过而导致整个商标不通过。从时效和成功率以及申请费用三方面来考虑,分开申请的性价比都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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